​一次性扩岗补助

发布时间:2025-09-05 00:00 来源:包头市就业创业网 作者:包头市就业服务中心 【字体:

一次性扩岗补助——0472-6169220

1.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申报条件

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1人员范围适用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高校毕业生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2受益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

3招用时间企业招用相关人员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

2.一次性扩岗补助如何申报

实行“主动推送”模式,按月将本地新参保人员信息与部级业务协同平台提供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本地登记失业信息比对,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申请。通过信息比对未筛出来的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的企业和劳务派遣单位,可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进行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

3.发放方式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经企业确认后,由银行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将资金发放至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4.注意事项

同一人员的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已由之前受雇企业享受或同一企业在以前年度及其他地区享受、已用于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相关人员信息不能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5.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截止时间

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受理截止期限为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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