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提升补贴

发布时间:2025-09-05 00:00 来源:包头市就业创业网 作者:包头市就业服务中心 【字体:

技能提升补贴——0472-6169350

1.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需满足什么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和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申请期间正常参保缴费的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现行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2)取得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中查询到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3)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申领。

2.如何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可通过以下4种方式申领:

(1)持身份证或二代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包头市范围内各人社综合柜员窗口进行申领。需携带加盖公章的证岗相适承诺书

(2)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领;

(3)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行申领。

3.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

1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1000元;

2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1500元;

3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2000元。

4.申请时限

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申领。

5.审核发放程序

(1)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初审人员进行初审;

(2)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复审人员进行复审;

(3)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终审人员进行终审;

(4)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通过银行将技能提升补贴发至申领人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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