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政策——零就业家庭认定

发布时间:2025-09-05 00:00 来源:包头市就业创业网 作者:包头市就业服务中心 【字体:

零就业家庭认定——0472-6169703

1.零就业家庭的认定条件、就业标准、优惠政策是什么

(1)认定条件。我市辖区内常住(六个月以上)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

(2)就业标准。推荐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自主创业就业人员,月均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灵活就业人员,月均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至少有一名成员安排在公益性岗位上实现就业。

(3)享有的优惠政策。

①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凡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给予企业缴纳部分全额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

②对零就业家庭随时提供就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岗位信息等免费服务。

③零就业家庭中的“两后生”和中职院校毕业生可直接安排公益性岗位。

④零就业家庭自主创业的可享受10—50万元的全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可优先享受就业创业各项优惠政策,优先安排就业见习,优先给予就业创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优先提供岗位信息并推荐就业。

2.办理流程

(1)社区初审。由本人携带所有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社区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社区填写《包头市零就业家庭基本情况登记表》、《包头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申报审核表》盖章,准备家庭具体情况材料、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低保证、离婚证、死亡证明等),报街道、苏木乡镇。

(2)街道复审。对社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实地考察、了解情况是否属实,在《包头市零就业家庭基本情况登记表》、《包头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申报审核表》盖章后报旗县区就业服务中心。

(3)旗县区终审。旗县区人社就业部门对街道苏木乡镇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实地考察、了解其申报材料是否属实,审核认定零就业家庭后,在《零就业家庭基本情况登记表》、《包头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申报审核表》盖章后,出具《零就家庭入户核实及家庭成员社保核查情况说明》,填写《包头市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情况统计表》,以上材料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3.办理要件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零就业家庭基本情况登记表》;

(3)《包头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申报审核表》。

4.办理地点

街道、社区、旗县区就业服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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