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6169713
1.服务期间待遇
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服务期两年,服务期间由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为其发放每人每月3650元的生活补贴,同时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一次性安家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包括大病医疗)、工伤、失业、生育)。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和服务单位的协调,有条件的服务单位要为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尽可能提供与本单位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和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政策
(1)可按规定参加自治区公务员定向考录;
(2)可按规定参加全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旗县级及以下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增加工作实绩在考察中的权重。
(3)参加自治区内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受盟市、旗县(市、区)户籍限制。凡在自治区境内落实接收单位,服务期限计算工龄。
(4)鼓励支持社区民生人员服务期间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的社区民生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不受学历和单位职数限制,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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