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就业见习补贴

发布时间:2025-09-05 00:00 来源:包头市就业创业网 作者:包头市就业服务中心 【字体:

就业见习补贴0472-6169083

1.认定范围:对吸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企事业单位、社区和社会组织)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并享受税费优惠等政策。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不低于自治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100%,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2.办理方式:见习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是否符合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确定人员于招募当月通过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系统录入信息,同时与见习单位签订《青年见习协议书》。所在地区人社部门及时通过青年见习系统对申报见习人员进行复审,并通过参保、工商注册、学信网等信息平台,审核见习人员条件是否符合政策要求。

3.咨询电话:

昆  区:5990213 

青山区:3616890

东河区:6180008

九原区:715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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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县:6110695

白云区:8518766

土右旗:8882276 

高新区:525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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