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关于印发〈包头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包人社办发〔2025〕5号)文件规定,东河区就业服务中心对2026年7月13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1户小微企业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条件。现将申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6年7月22日—2026年7月28日。如有异议,请向东河区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472-6180056
附表2:东河区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申请名单(企业)(1)(4).xlsx
东河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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