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5〕179号)和包头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补贴制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包人社办发〔2023〕13号)及关于做好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稀土高新区第四批职业培训补贴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或直接到稀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进行反映。
监督电话:5255663
稀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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