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8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 〔2025〕179号)等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社区初审、街镇复核、区(旗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批,对第五批符合发放条件的219名人员2025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高新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反馈或电话反映。
监督电话:5255665
地 址:滨河大厦603
稀土高新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日
上一篇: 土右旗:关于对2025年第七批拟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 下一篇: 土右旗:关于对2025年第七批拟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