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5〕179号)和《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包府发〔2020〕14号)等文件规定,经本人申请,九原区就业服务中心初审后对293家企业发放失业动态监测交通补贴,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到九原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反馈或电话反映。
监督电话:6896521
九原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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